【开曼群岛公司类型】开曼公司的5种类型简介

开曼群岛公司类型可以注册的有5种,分别是本土公司、非本土公司、豁免公司、有期限公司和海外公司。

1、本土公司(ORDINARY COMPANY)
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本土公司必需至少有一个股东和至少一位董事。公司每年必需举行一次周年股东大会。一家开曼群岛的本土公司(ORDINARY COMPANY)每年需要向公司注册出提交一份详细记录公司股东数据的周年申报表。 股东/成员记录册存放在公司位于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并且开放给公众人士的查阅。

2、非本土公司(ORDINARY NON-RESIDENT COMPANY)
除了必须向开曼群岛财政司申请一份证明其为非本土公司的证书,非本土公司的注册和管理和本土公司一样受到相同的法律的管理的。财政司在下列情况下会签发该证书:
1. 申请公司没有于开曼群岛开展业务
2. 申请公司没有打算于开曼群岛开展业务。

3、豁免公司(CAYMAN ISLANDS EXEMPTED COMPANY)
开曼群岛的豁免公司的注册手续和要求和本土公司是一样的。豁免公司需要至少一名董事。豁免公司不可以在开曼群岛境内经营业务,除非该等业务对该公司的境外业务有直接帮助。而且,豁免公司不能向开曼群岛的民众发出邀请认购其股份或债券。豁免公司不能持有开曼群岛境内的土地,除非得到开曼群岛财政司的批准。
 
4、有限期公司(LIMITED DURATION COMPANIES)
开曼群岛的有限期公司 (" LDC") 在广义上和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相似。LDC 结合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和LLC易于管理的好处。公司条例中管理豁免公司的条款同样适用于有限期公司,除了以下几点:

(1) LDC必须在以LIMITED DURATION COMPANY 或 LDC 作为其公司名称的结束语;
(2) 与合伙公司一样,有期限公司任何时间都需要至少有二个成员(股东);
(3) 有期限公司必须于其公司章程细则清楚限制其有效期于30年或以内。
(4) 有期限公司可以于其公司章程细则内对股份或成员的权益的转移作出限制或该等转移必须得到全体成员/股东的同意。同时,规定把公司的管理权力下放给公司的成员。
(5) LDC 可以经由删除其公司名称中的字眼“LDC”从而变成非有限期公司。有期限公司也可以经由更改其公司章程从而另其有效期超过30年。

5、海外公司
海外公司(外国公司)是指一家于开曼群岛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但同时于开曼群岛境内设有营业地址或经营业务的公司。如果公司打算于开曼群岛境内持有土地,那它必须根据公司条例第11部登记成为一家海外公司(外国公司)。
海外公司必须于其所有官方文件清楚着明其外国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名称。而且,它必须于营业地点清楚显示该外国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名称。如果该外国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它必须于所有官方文件说明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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