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对中资入股中国台湾IC设计业设5限制

中国台湾“经济部”开放内地资本入股中国台湾IC设计业五大限制条件出炉。经济部长邓振中指出,五大条件最重要的是对投资企业不得具有控制能力、董事席次不得过半等,且必须提出合作策略。投审会官员表示,开放细节还在研拟中,限制条件也可能再增加。
 
经济部的五大限制条件包括:1、应提出产业合作策略并经专案审查通过;2、对投资企业不得具有控制能力;3、陆资投资人于专案审查时,应承诺陆资股东不得担任、或指派其所投资事业之经理人;4、担任董事之人数不得超过其他股东担任之总人数;5、不得于股东大会前征求委托书等。
 
邓振中强调,要给予企业界更大空间。但开放的同时,需保护中国台湾技术优势、避免不当挖角、技术不当移转、保护商业机密、产业外移等考虑,未来仍需要再与业者进行充分讨论,因此也会在召开公听会后,才会决定是否开放。
 
未来获得各界共识后,将召开跨部会协商,确认开放内容及限制条件后,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并纳入限制条件。
最后更新时间:2015-12-17 阅读:1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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