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加强合作保护企业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

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会见了来访的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事务委员菲尔·霍根一行。张茅表示,愿与欧盟各有关部门加强交流合作,为中欧企业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提供更广泛的保护,维护中外企业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茅向菲尔·霍根介绍了工商总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商标保护等工作情况。张茅表示,中国正在实施的商事制度改革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新登记注册企业数量从2014年平均每天6900多户增加到2015年的1.2万户,同时带动了商标申请注册量大幅提升。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中国需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中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及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等工作尤为重要。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中外知名企业及其商标、地理标志的保护,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建立完善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监管制度,以此增强广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15年中国商标申请量达287万件,截至2015年年底有效注册商标超过1000万件,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张茅表示,商标及地理标志的快速发展,为中外企业创造了更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了对中外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商标申请量的迅速增长,也给商标注册管理及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目前工商总局商标局、商评委正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全力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商标及地理标志审查时间。截至2016年3月底,已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3091件,其中国外地理标志商标84件,欧盟地理标志商标有59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中外企业地理标志发展,与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等部门开展了良好合作,希望今后双方积极主动加强交流,取得更多新成果,为中欧企业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提供更广泛的保护,切实将中外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好。
 
菲尔·霍根感谢张茅局长的会见。他表示,目前欧中双方在经贸领域展开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合作,其中商标及地理标志领域的有关合作,有力推动了欧中企业发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欧盟与中国之间的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谈判正在顺利开展,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在谈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期待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支持有关工作,与欧盟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双方企业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网站
最后更新时间:2016-04-22 阅读:2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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