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 | 香港公司查册规定再收紧,查册前需提供个人资料

香港公司注册成立以后,必然需要在公司注册处留下相关的公司和董事信息。在以往,只要通过查询,我们就可以查阅由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和备存的公司现况资料,以及文件的影像记录。不过,目前香港政府已经落实《公司条例》下查册安排的附属法例,相关的查册政策有了明显的收紧。

香港公司查册最新消息


2021年10月25日,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布关于管持的公共登记册调整行政安排。
 
 
如安排所指,自今年11月起,使用公司注册处管持的公共登记册的查册人士,都得在查册前提供个人资料,包括其姓名及身份识别资料,同时还应该作出其查册目的的声明,以及确认查册所得资料只能作声明的用途。
 
可以说,这是自公司查册新规执行以来又一次收紧公司搜寻规定,有助保障公共登记册所载的资料只被用于该登记册成立的合法用途,也能为香港营造更安全、更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商界领袖的个人隐私。
 
(图源: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
 
查册的作用
 
搜索国内外公司的商业信息有多种用途。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需要,通过专业机构查询国内外公司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查册」。
 
(图源:Unsplash)
 
在中国内地,最常见的查询工商信息的平台就有启信宝、企查查、天眼查等。但是,对于境外注册的公司,根据当地登记局的不同规定和制度,查询企业信息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就有很大差异。
 
其实公司查冊的作用,主要是了解企业背景的真实性以及存在状况。大多数人会对合作伙伴、竞争对手公司、或者同行公司进行查询,查询内容可能包括公司持有人信息及其公司架构、股权变动的转让历程、公司财务状况调查、纳税申报及缴纳情况等等。
 
香港公司查册现况
 
《公司条例》(第622章)下的公司登记册新查册安排从2021年8月23日起已实施,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于2021年8月23日开始公司可在其登记册上以董事的通讯地址代替通常住址,董事和公司秘书的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代替完整号码予公众查阅。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24日开始,公司登记册董事索引所载的受保护资料,须以通讯地址及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代替让公众查阅。在这阶段开始后向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文件中所载的受保护资料,将不再提供予公众查阅。「指明人士」可向公司注册处提出取预览董事等人的受保护资料。
 
第三阶段:2023年12月27日开始,资料当事人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不提供在第二阶段开始前已向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文件所载的受保护资料,并以其通讯地址及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代替让公众查阅。「指明人士」可向公司注册处提出取阅董事等人的受保护资料。 
 
目前,正处于查册新条规实施的第一阶段。
 
简单来说,在新规实施以前公众可以在公司注册处查询到的香港公司信息包含的个人资料有如下变化:
 
最后更新时间:2021-11-01 阅读: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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