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放宽参加行与清算行人民币平仓范围

       自2015年11月2日起,中国台湾人民币业务参加行与人民币清算行平仓范围扩至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直接投资相关的人民币买卖。交易种类扩大至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和换汇交易。
      中国台湾货币政策主管部门26日宣布,自2015年11月2日起,中国台湾人民币业务参加行与人民币清算行平仓范围扩至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直接投资相关的人民币买卖。交易种类扩大至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和换汇交易。
      中国台湾货币政策主管部门外汇官员陈婉宁表示,规定放款后,当国外与在岸人民币汇价出现价差时,更多客户可以选择到对自已有利的市场(在岸或国外)进行人民币买卖。
      她还称,这次放宽相关规定,主要是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于9月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宽人民币购售业务范围通知。”通知规定,将人民币购售业务范围拓展到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等。
      陈婉宁表示,中国台湾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还删除了有关人民币跨境贸易平仓应提交文件的规定。指定银行应采取适当的“认识你的客户KYC”、“了解你的业务”及“尽职审查”等程序,并加强人民币买卖需求的真实性审核。
      她表示,由于银行不再提供文件,以往银行因为难以辨识客户文件真伪而导致业务保守的情况将获得改善。
      2012年8月31日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各自选择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2012年12月,中国银行台北分行被中国人民银行指定为中国台湾人民币清算行。
最后更新时间:2015-10-28 阅读:1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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