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 2021年FDI“多报合一”年报及ODI存量权益登记马上截止!

所有境外投资都要报送存量权益登记,请企业抓紧安排填报啦!

开始啦!!!开始啦!!开始啦!

今年的存量权益登记早已开始
你知道吗?

但凡你是
FDI(外商投资企业)
ODI(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主体)
SPV(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其中之一
均需报送存量权益登记
一日登记,终身申报

所以
问题来了
你了解它们吗?
逾期未报会怎样你清楚吗?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进行业务管控
● 甚至罚款!

为了避免发生此类麻烦事儿
以下内容还望周知~
(转发给你的商业伙伴也不是不可图片)



01、【ODI 存量权益登记(含SPV)】

【面向对象】

哪类人群需要申报?
于2020.12.31日前已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需要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每年 1月1日~6月30日

【申报途径】
企业自主申报或委托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

首先进入申报官网,即“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http://zwfw.safe.gov.cn/asone/ )

具体操作步骤:登录系统。进入"数据申报”-"存量权益“- "ODI存量权益登记”。年份选"2020”,点击“查询”按钮,选中未申报记录,点击“新建/修改”按钮,完成全部信息填报,点击“保存”即可。

【申报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上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确定并填写境内股东持股比例。如境外投资企业系由境内多个投资主体持股,应合并计算所有中方股东持股比例。

按照第一层级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分别填写资产、负债及权益数据。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境外投资企业资产合计”、“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境外投资企业负债合计”、 “归属于境外投资企业全体股东的权益”以及“归属于境外投资企业全体股东的净利润”等项目均按照第一层级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归属于中方股东的权益”、“归属于中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及“中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等项目按中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后填写。

“境外投资企业应付中方股利”填写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给中方的股利。

“分配中方股东的利润金额合计”、“汇回中方股东的利润金额合计”的当期数按上年度实际发生额填写。

如境外企业属于第一层级特殊目的公司,还需填写其在子公司中享有的权益,按照第一层级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被确定参加存量权益抽样调查的样本企业,还应按季度报送存量权益数据。数据填报内容与ODI存量权益登记要求一致。

【超时未报会怎样?】

超时未报的,由国家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相关外汇业务、移交检查部门处罚等方式。

可于截止日后申请补登记,如有合理理由且系初次未按规定申报的,可凭相关说明函向外汇局申请补登记业务;若无合理理由,外汇局将先移交检查部门查处后受理补登记申请。

02、【FDI 存量权益登记 ● 多报合一】

2019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其中要求细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多个配套法规陆续发布,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面向对象】

哪类人群需要申报?

于2020.12.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申报时间】
每年 1月1日~6月30日

【申报途径】
自主申报: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www.gsxt.gov.cn)进行申报。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选择通过”联络员登录”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点击“年度报告填报"

(PS:逐一填报左侧导引条下的各项信息,外商投资企业需重点填报“外商投资年度报告表”)

【申报内容】
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经营和资产负债等,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还应当报送获得相关行业许可信息。

具体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如果漏/错报怎么办?】

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误需要修改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更正;

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补报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 wzxxbg.mofcom.gov.cn )进行补报或更正;

2019年及以前年度报告,按照原规定的内容和渠道进行补报或更正。

03、【若未按时办理的后果】

1、未按要求报送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对于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理,并依法予以处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请各相关主体一定要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资讯,欢迎随时联系百利来哦!
最后更新时间:2021-06-28 阅读:1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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