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企业拆红筹热潮成因及核心决策考量分析

红筹架构是境内居民企业及自然人主流的跨境股权架构模式,核心运作逻辑为:通过设立境外离岸控股平台,以股权收购或VIE协议控制方式,将境内经营实体的业务、资产与权益整合至境外平台,并依托该平台完成跨境融资、境外上市等资本运作,是长期以来中资企业对接国际资本市场的核心路径。根据控制模式差异,红筹架构可分为股权控制型与VIE协议控制型两类。
 
2026年,国内资本市场再度掀起拆红筹热潮,阶跃星辰、元戎启行等一众高关注度科创企业,先后被媒体披露已启动或筹划红筹架构拆除工作。今年3月中旬,一张证监会国际司针对红筹架构赴港上市企业的回复截图广泛传播,核心意见为“请发行人拆除红筹架构后赴香港直接上市发行H股”,引发资本市场及拟赴港上市企业的高度关注。
 
此后市场监管口径呈现差异化特征,主流表述为“原则要求拆除,符合特定条件可申请保留”。截至目前,监管层面尚未出台正式文件明确禁止或限制红筹架构企业境外上市,实操中仍有部分企业以红筹架构顺利完成境外上市备案并登陆资本市场。典型案例包括2026年4月获批赴美上市的大搜车(年度首家红筹架构赴美上市企业),以及2026年6月获备案、7月正式登陆港交所主板的Momenta。尽管存在保留架构上市的个案,但市场整体趋势明确,绝大多数企业已启动或筹备拆红筹相关工作。
 
基于当前市场现状与监管态势,本系列文章将系统拆解拆红筹全流程核心要点,涵盖本轮热潮成因、架构取舍核心考量、拆除方案筹备要点、股权红筹与VIE架构拆除实操步骤、税务与外汇合规要求、拆后境外ESOP处理规则,以及拆架构后H股上市、A股回归的监管审核重点。本文重点剖析2026年拆红筹热潮的底层成因,梳理企业是否拆除红筹架构的核心决策依据,为市场主体提供实操参考。
 
一、2026年拆红筹热潮的核心背景与底层逻辑
 
(一)上市审核政策迭代,红筹架构制度红利消退
 
1. 境外上市备案新规落地,红筹与H股备案规则全面趋同
 
(1)制度层面:两类上市路径备案标准统一,红筹架构便捷性优势消失
 
2023年3月31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正式实施,彻底重塑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格局。新规落地前,H股上市流程繁琐、审核周期冗长,企业需先后取得证监会“小路条”“大路条”方可进入港交所聆讯环节,且外资受限行业企业闯关H股上市难度极大。反观红筹架构,彼时仅需通过境外交易所审核,无需履行证监会境内备案程序,凭借高效便捷的优势,成为境内企业赴港上市的首选。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之前超90%的内地赴港上市企业均采用红筹架构。
 
新规实施后,境内企业间接境外上市(含全部红筹架构模式)被全面纳入境内备案监管体系。企业只要满足两项核心条件,即需履行与H股上市实质一致的备案程序:一是境内主体营收、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任一核心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对应数据比例超50%;二是核心经营环节、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境内,或核心高管多为中国公民、长期在境内居住。监管认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不受架构形式约束。
 
市场绝大多数红筹企业均符合上述备案条件,即便部分企业形式上未达标,监管层仍可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其履行备案义务。2025年10月中国粮投违规境外上市案例极具代表性:该企业主张自身无需备案,未履行境内备案程序即通过SPAC合并方式登陆纳斯达克,最终被证监会跨境通报,上市当日紧急停牌,相关主体亦被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充分体现了当前备案监管的刚性。
 
(2)实操层面:H股审核效率、流动性优势凸显,红筹架构性价比大幅下降
 
备案新规落地后,监管实操口径持续收紧,红筹架构备案审核周期普遍长于H股直接上市,审核问询更细致、合规要求更严苛。与此同时,H股全流通改革持续深化、港股通机制日趋成熟,彻底扭转了以往H股股份流通性不足的短板,H股上市的综合优势全面凸显。
 
从年度备案数据可清晰印证市场趋势变化:2025年全年超150家企业完成境外上市备案,其中股权红筹架构仅40家、VIE架构10家,其余均为H股模式;2026年上半年境外备案企业超90家,其中H股企业占比超九成,红筹架构上市案例大幅锐减,市场选择已发生根本性转向。
 
2. A股高估值溢价吸引力显著,红筹架构回归A股壁垒极高
 
相较于境外资本市场,A股拥有更高的估值溢价、更充足的市场流动性与更活跃的交易氛围,是多数企业长期资本运作的核心目标。多数企业为满足投资人退出需求、规避短期业绩对赌压力、快速锁定行业龙头地位,会优先选择境外上市,同时保留未来回归A股的战略空间。
 
但现行政策对红筹企业回A设置了极高门槛。依据2018年创新企业CDR试点意见、2020年红筹企业境内上市安排公告及2023年配套监管办法,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回归A股发行股票或CDR,需满足严苛的市值与科创属性标准:要么总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要么市值超200亿元且具备自主研发核心技术、行业科创优势突出。
 
严苛的准入标准与审核实操,导致红筹企业回A案例极为稀缺,仅科创板试点阶段的中芯国际、百济神州、九号公司等少数企业成功落地。对绝大多数中小及中型红筹企业而言,保留红筹架构基本意味着彻底丧失回A可能性,拆除红筹架构、重构境内合规主体,成为保留长期A股上市通道的必然选择。
 
(二)外资准入持续放开,VIE架构存续必要性大幅弱化
 
国内外资开放力度持续加大,2024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缩减至29项,此前因外资持股限制、行业准入禁令而搭建的VIE架构,存续核心逻辑逐步消解。同时,生物技术、增值电信、外资医疗机构等重点受限领域,陆续落地自贸区试点开放政策,进一步压缩了VIE架构的适用场景。
 
以生物医药领域为例,2024年9月,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文,明确在北京、上海、广东自贸区及海南自贸港试点放开外商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研发应用,仅用于产品注册与生产。政策落地后,市场迅速出现拆架构实操案例:嘉因生物原本依托VIE架构开展细胞与基因治疗业务,2025年11月将核心业务、资产整体迁移至广东自贸区内的新设主体,顺利拆除VIE架构、实现股权直接合规持股。
 
(三)热潮底层宏观逻辑:跨境资本、税务合规与金融安全的系统性统筹
 
本轮拆红筹热潮并非监管层对红筹架构的简单否定,而是复杂地缘政治、跨境监管升级、税收体系完善背景下的系统性政策调整。核心底层逻辑包含两大维度:一是全球地缘博弈加剧、海外货币政策波动传导下,监管层旨在规范跨境资本流动,避免境内企业核心资产、经营利润、融资资金长期滞留境外,筑牢金融安全防线;二是税务监管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穿透,CRS、BEPS 2.0国际税收规则落地,叠加境外上市备案新规、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征税规则、2026年7月实施的离岸信托个税新政,境外架构的税务筹划空间被全面压缩,跨境合规监管体系日趋完善。
 
二、企业是否拆除红筹架构的核心决策考量
 
结合2026年市场实操案例,大搜车、Momenta等企业成功保留红筹架构并完成境外上市,充分说明红筹架构并未被全面禁止,且在跨境融资、全球化布局、境外并购、员工股权激励等场景中仍具备不可替代的价值。因此,企业需摒弃“跟风拆架构”的盲目思维,结合自身经营、合规、资本规划,综合多重维度审慎决策,核心考量因素如下:
 
(一)行业监管政策:具备一票否决的前置核心条件
 
行业准入与监管要求是架构取舍的首要前提,直接决定拆除红筹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企业需首先核查自身所处行业是否属于外商投资禁止、限制类范畴,是否需要取得专项前置审批,包括办学许可、医疗机构资质、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合规备案等。
 
若行业已明确封堵上市路径(如K12义务教育),架构调整无实质意义;若属于数据敏感、特殊监管行业,需提前对接主管部门确认监管态度,确保架构调整后资质存续、数据合规、业务合法开展。行业监管结果具备一票否决权,企业需先行完成政策沟通与合规预判,再制定架构调整方案。
 
(二)外资准入趋势:判断VIE架构存续的核心依据
 
企业需动态跟踪行业外资准入政策迭代情况,重点关注自贸区试点开放、负面清单调整等利好政策。若所在行业外资限制已实质解除,或可通过试点政策实现合规外资持股,那么此前为规避准入限制搭建的VIE架构将失去存续价值,拆除架构、回归直接持股模式是最优选择。反之,若行业仍存在明确外资禁令且无开放试点,VIE架构仍为合规开展业务、对接资本市场的必要载体。
 
(三)上市节奏与成本收益:匹配企业资本规划
 
拆红筹是涉及法律、财务、税务、外汇、业务重组的系统性工程,流程复杂、落地周期长,通常耗时数月至一年,且会产生高额的中介费用、税务成本与合规整改成本。企业需结合自身上市时间表、短期融资需求、资本市场窗口周期综合评估:若暂无明确上市计划、短期无资本化诉求,无需盲目拆除;若已锁定上市窗口、计划短期内登陆资本市场,需提前测算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权衡架构调整的收益与风险。
 
(四)全球化业务布局:适配跨境经营实际需求
 
红筹架构在跨境资金调度、境外投融资、海外并购、全球化市场拓展中具备天然优势。对于境外收入占比高、频繁开展跨境资本运作、布局全球业务网络的企业,保留红筹架构可大幅提升经营灵活性,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尤其2026年跨境投资监管持续收紧,新版《对外投资的规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相继落地,ODI审核标准更趋严格。对于有真实境外展业、跨境经营需求的企业,短期内保留红筹架构,可有效规避跨境投资合规风险,保障业务平稳运营。
 
(五)可保留红筹架构的特殊合规情形
 
结合当前监管实操,两类场景下企业保留红筹架构具备充分合理性,且可获得监管认可:
 
1. 境外已上市企业筹划港交所二次上市。此类企业保留原有红筹架构,可避免重复搭建架构的时间与资金成本,简化二次上市流程,提升资本运作效率。
 
2. 确因外资准入限制必须采用VIE架构的企业。若企业可充分论证VIE架构的必要性、合规性,且严格遵循“窄范围适用”原则,仅将协议控制模式应用于外资受限业务,非受限业务全部采用直接股权持股,架构设计精准匹配监管要求,仍可通过上市备案审核。
 
三、总结
 
红筹架构的拆除与保留,并非简单的二元选择,而是企业结合宏观监管趋势、行业政策导向、自身业务属性、资本规划与成本收益的系统性、精细化决策。2026年拆红筹热潮的本质,是监管体系适配跨境资本、税务合规、金融安全需求的优化升级,而非对红筹模式的全面否定。
 
建议企业在决策阶段聘请专业的法律、税务、财务顾问团队,全面开展合规排查、成本测算与可行性评估,精准匹配监管要求,平衡短期资本化诉求与长期发展利益,做出最适配企业发展的架构选择。
 
阅读:91次

拆除VIE/红筹架构相关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