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布新规打击税收倒置交易

  近日,美国财长雅各布布·卢公布了税收新规,该规则作为美国2015年第79号公告《税收倒置和相关交易的附加规则》中的一部分,由美国国内收入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此前,奥巴马政府于去年9月出台了应对美国跨国公司将注册地迁往海外等税收倒置行为的行政举措,这个新规是该举措为基础的进一步规定,适用于2015年11月19日以后的交易。
 
  卢在公布新规时提到:“去年,财政部采取了针对性行动,打击税收倒置交易行为,降低税收倒置企业的收益,在减少相关交易数量上发挥了作用。下一步的行动将使得税收倒置交易行为更加困难,并进一步降低美国税收倒置交易企业的税收收益。”
 
  具体而言,新规涉及增加美国公司税收倒置交易行为难度的规定主要有:1.限制美国公司利用注册在“第三国”的母公司进行并购外国公司的行为;2.限制扩大新海外母公司的资本规模,以达到美国公司持股比例的要求;3.要求新海外母公司必须是新建或设立所在地国家的税收居民,新公司25%以上的业务量在海外母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展。
 
  该新规还通过降低税收倒置交易所产生的税收收益,限制美国公司完成海外并购后,将海外业务转移至新海外母公司,以逃避缴纳美国税收的行为。这些规定对财政部、国内收入局2014年9月22日公布上一项规则以后发生的并购交易行为追溯适用。
 
  最后,卢还表示:“我们的工作并不止于新规的发布,我们将研究解决诸如潜在的收益剥离等公司税收倒置问题的其他方法,并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出台更多的措施。”
 
  他还指出,在国会看来,财政部所能阻止这些行为的措施只有这些了,但我们期待继续同国会两党合作,改革我们破旧的公司税体系,从而永远消除税收倒置行为。
 
  其他从政者要求进行全面税收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首席成员罗恩·怀登称税收倒置行为是“税收体系急需进行改革的红色旗帜”,财政委员会主席奥林·哈奇补充说:“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好办法是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税收改革,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美国税制转变为领土防侵蚀型的属地征税体系。”
 
  筹款委员会主席凯文·布莱迪指出:“制定新规则来提高美国企业的税收只会增加他们成为外国公司并购目标的可能性,这是适得其反的措施,这些措施将美国企业限制在一个更加缺乏竞争性的法律体系之中。我们应该做的是修缮破旧的税收法典。”
最后更新时间:2016-01-18 阅读:1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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