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解读

《通知》围绕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持续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专利申请行为精准管理、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加强分级分类治理、加强对重点违规行为的治理、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加强专利申请领域信用监管和强化代理机构行为监管等八个方面,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规范专利申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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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坚持综合治理工作思路,主要包括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工作力度。
 
一是持续严厉打击,《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在相关项目申报、资助奖励、预审服务、优先审查等环节予以重点关注;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的依法从严处理;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将提交非正常专利和从事违法专利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行为,予以管理及公示。
 
二是突出重点打击,在全面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重点违法违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加大处置力度,加强综合治理。《通知》明确异常大量申请、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申请非正常专利、倒买倒卖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无研发投入、无研发人员、无生产经营的“三无”空壳公司申请专利等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形,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同市场监管、公安、信用监管等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依法从严处置。
 
三是加强主动打击,此前,部分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已经在工作环节中主动排查出部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力地遏制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为继续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通知》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强化专线作用,拓宽线索渠道;要求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专利代办处要在专利受理、预审、企业备案等环节中加大主动排查力度,将“打击关口”前移。
 
四是探索快速打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通知》提出支持营商环境试点城市研究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实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在快速处置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方面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二)进一步优化调整指标政策。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必须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纠正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
 
 
为此,《通知》要求协同和支持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完善与专利工作相关评价标准,加强评审、认定工作管理中的专利质量评价,有效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突出质量导向;要求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每年至少减少25个百分点,直至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进一步消除评价指标和专利资助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畅通工作渠道。
 
一方面,部分地方反馈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信息的滞后和交流不畅对工作开展形成客观阻碍,对此,《通知》要求持续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完善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情况定期通报机制;要求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案件线索处理、资助政策制定调整等情况;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动向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推动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
 
另一方面,为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倡导市场主体提升高质量创造,提交高质量申请,《通知》推动建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制度,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明确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条件、程序和退出机制,严格核实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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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2-09-23 阅读:1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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