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有许多细节需要注意,笔者整理了一些常见的专利相关的问题,希望对专利申请人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任何问题可以留言一起探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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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答: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授权公告的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己经终止或者放弃的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在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时,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及相关的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合格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和请求费后两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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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2-10-21 阅读:1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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