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选择专利申请类型

怎么选择专利申请类型,这取决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项目主题的类型、所需保护期限的长短和其他一些因素。
 
如果发明创造本身仅仅涉及产品外观上的变化,这只能就该发明创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发明创造仅仅涉及方法和(或)产品用途上的变化,这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且如果发明创造也涉及到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上的变化,则可以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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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讲,涉及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单纯材料更换的产品、不可移动的建筑物、由两台或更多仪器设备组成的系统、单纯的线路或者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射线或者其结合的医疗器具等方面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而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此外,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只能就其平面图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属于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那么究竟选择哪类专利申请为好呢?这与所欲寻求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专利权可能取得的快慢、申请费用和权利稳定性等因素直接相关。
 
发明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的产品应具备以下三点:
 
1.新颖性: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发明能够制造、使用,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实用新型专利
 
只涉及一种可以固定形状的产品。如果没有固定的形状,这种产品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专利
 
涉及到产品的外观和形状,就可以认定为外观设计专利。
 
涉及到产品在形状、结构方面的改进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只不过发明对技术方案的创造性要求高点,实用新型要求低点;
 
涉及到生产工艺、制造方法、通信方法等工艺方法类的技术方案,需要申请发明专利,不能申请实用新型,只有产品在形状、结构方面的改进的技术方案才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涉及到产品外形、图案或色彩方面的改进,需要申请外观设计,主要保护产品的外形、图案或色彩方面的改进。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专利权保护20年,又由于通过严格审查程序,权利比较稳定,授权时间相对来说要长一些;而实用新型专利审批程序采用“先授权,后请求撤销”审查制,因此,如果一项产品发明创造的完成所需的周期较长,这应当今年考虑申请发明专利;相反,如果一项产品发明创造完成所需周期短,或者说该产品在市场上更新速度较快,这以申请实用新型为好。当然,如果想尽快获得专利权,也应当选择申请实用新型这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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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3-03-03 阅读:1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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