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在先第3类商标 成功阻止土耳其第35类抢注!---百利来成功案例
本案委托人为化妆品企业,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早年已在土耳其注册第3类化妆品商标,在当地市场已具备一定影响力和消费者认知。
客户在推进全品类商标布局时,发现其知名品牌已被第三方抢注第35类广告、销售、连锁经营等服务商标,且已进入审查流程。若抢注成功,将阻碍客户自身第35类商标注册,并对其在土耳其开展线下门店、线上推广、零售业务造成法律障碍。
客户核心需求
客户要求通过合法商标程序,阻止抢注人第35类商标核准注册,消除品牌布局风险,维护自身在先合法权益。
百利来解决方案
结合土耳其商标法规和客户权利基础,百利来团队制定了全流程联动维权方案:
1. 同步提交客户自身第35类商标申请
首先指导客户提交自身第35类商标注册申请,固定权利基础,确保客户商标注册流程不因抢注纠纷延误。
2. 全流程实时监控抢注商标审查状态
安排团队全程监控抢注商标审查状态,掌握公告时间节点,确保不错过法定异议期。
3. 基于在先商标权提出异议申请
依据土耳其商标法,在先权利人可对初步审定的近似商标提出异议。本案中,客户在先注册第3类相同商标,且化妆品与第35类服务高度关联,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百利来团队在公告期内,以客户在先第3类商标权为由提交异议申请,陈述理由并提供证据。
案件处理结果

附: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官方最终裁定
本案经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üRK PATENT VE MARKA KURUMU)审理,已作出官方最终裁定。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1. 针对我方当事人于2025年2月5日提出的异议申请,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对抢注人于2024年10月30日申请的第35类商标进行了全面审查。
2. 根据审查结果,认定抢注商标与我方当事人在先注册的第3类相同商标在视觉、听觉和概念上高度近似,且指定使用的商品与服务之间存在密切关联性,容易导致相关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异议理由成立。
3. 进一步审查认定,该抢注行为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申请人存在明显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4. 最终依据土耳其《6769号工业产权法》第18条规定,裁定对该抢注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抢注申请被依法驳回。
以下为官方裁定原文扫描件:

案例总结与建议
出海品牌通常优先布局核心产品品类,易忽视第35类关联服务,给抢注留下空间。应对跨境抢注,应依托专业机构尽早处理:抢注商标未核准前,抓住公告期异议机会,依托在先权利低成本阻止注册,避免后续纠纷。
本案中,客户仅在先注册第3类商品商标,但基于商品与服务的关联性,仍可凭在先相同商标对第35类抢注商标提出异议并获胜,印证了提前布局核心品类商标对保护全品类权益的重要性。
百利来拥有十余年海外商标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法规和异议无效程序,能够为出海企业提供专业的一站式商标保护服务。无论您面临商标抢注风险,还是需要应对已有的商标纠纷,我们的专业团队都能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最优解决方案,帮助您高效维护品牌权益,降低跨境经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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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6-07-31 阅读:19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