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下文统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意见稿是在修订完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基础上形成,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精简业务流程,便利企业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
 
该意见稿修订整理了稿件中高度重合的部分,并重新进行了篇章布局,希望能进一步便利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细化业务要求
 
1.新增部分业务情形
 
如,新增企业属地迁移、资本项目数字化、外方股东认购A 股上市公司可转债等业务情形。
 
2.明确部分业务要求
 
如,明确办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记的真实性审核和信息披露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回购要求及不得转让或转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要求等。
 
3.优化部分业务要求
 
如,优化转股并购设立外商直接投资(FDI)企业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和再投资、外债、内保外贷登记等业务审核要求等。
 
优化业务管理
 
1.优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如,取消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限制,调整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负面清单范围,合并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命令函,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事后抽查规则等。
 
2.优化跨境融资业务管理
 
如,明确多笔外债共用账户的相关要求,取消外债异地开户核准等。
 
3.优化跨境证券投资业务管理
 
如,精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申请审核材料,简化办理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资金汇出手续相关要求,放宽境内股东减持登记、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变更和注销登记时限要求。
 
有关37号文内容更新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
 
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新设、并购)及变更、注销登记;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与利润汇回;
 
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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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3-11-28 阅读:1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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