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税收】澳大利亚税制介绍

一、税制概况  
  澳大利亚的征税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开始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止。税收由联邦政府的税务局管理,该局在澳各州市设有分局,代表联邦政府征收税款,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如何纳税的常识性帮助和指导。从1913年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就开始向其居民征收税款。1942年全澳统一了税法,实行《澳大利亚所得税法》。此后,澳的税法不断发展、变化,并逐渐趋于完善。2000年7月1日澳洲再次进行税制改革,推行商品服务税(GST),对商品和服务加征10%的消费税,取消商品批发税。这是澳历史上一次重要的税制改革,旨在防止偷税、漏税,增加政府税收。
 
二、主要税种
 
(一)个人所得税
 
澳洲的所得税征收管理,采取自行核算申报和税务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普遍推行税务代理制。自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澳洲居民的所得税税率为:

应纳税所得税(澳元) 累进税率(%
0---6,000 0%
20,001—50,000 30%
50,001—60,000 42%
60,000以上 47%
 
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澳洲实行雇主代扣代缴制度,即公司在向职工发放工资、支付股息、退休基金时,就将职工的税款扣除,同时向税务部门交纳税金。根据澳洲税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专业收费、租金收入、利息及股息等。对边远地区纳税人设有地区补助金,每年医疗支出超过1,250澳元者,有20%的退税。与业务有关的支出(应酬及送礼支出除外)可作为费用减免,但均需提供原始凭证。
 
(二)公司所得税
 
自2000年7月1日起,澳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按照澳洲税法,公司须向税务局注册登记,拿到澳洲商业号码(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并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呈交上一财政年度的报税表格。公司与业务有关的部分支出可作为费用减免。澳洲公司如向海外股东或其他公司借入款项,所付利息支出要符合澳有关法规方可减免。
 
(三)商品服务税
 
自2000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开始实施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简称GST),对商品和服务加征10%的税款,以取代12%至45%不等的批发销售税。根据澳洲的立法,对基本生活用品、出口商品及慈善机构的非商业性活动免征此税。在澳境内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装配等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该税的纳税人。进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无论是空运、海运还是邮寄,都需交纳商品服务税。邮寄抵澳不超过1000澳元的货物,以及除邮寄外抵澳不超过250澳元的低值非家庭消费货物,需使用非正式的通关申报文件清关。使用海关特许仓库的进口货物,在通关以前不作为课税货物。有些进口货物不受商品服务税约束,如50澳元以下的低值产品、在保质期内修理、更换的产品、在全球安全回收的产品等,但这些货物须符合海关关税特许的要求,或是那些符合在澳境内豁免此税条件的货物。商品消费税仍由澳大利亚税务局征收,进口货物、个人携带或邮寄入境物品的税款由澳大利亚海关代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
 
(四)预提税
 
主要是针对非澳洲居民所得的利息、股息及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的税款。通常所征的税率为:利息10%,股息30%,特许使用权30%。
 
三、税收优惠   
 
为吸引更多的外资,澳政府制定了鼓励外资的政策,这些政策多是为外资进入澳市场提供服务和便利,对于那些能为澳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外资项目,也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裥税收方面的优惠。
 
(一)重大项目优惠政策:
 
为促进重大外围投资项目的引进,澳政府开设了为重大项目提供便利服务的项目,主要是提供相关资料、建议和支持、协助办理必要的政府审批手续等,以简化审批手续和节省审批时问。政府还可以为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资助,最高可达5万澳元。对于特别重大的外资项目,澳投资服务机构还将向联邦政府推荐,争取获得包括资金扶持、税收减让和基础设施服务等鼓励措施。但此类鼓励措施所要求的条件非常严格,澳政府的审批非常谨慎,对项目要逐个审批。
 
(二)在澳建立地区总部和营运中心提供优惠政策:
 
对于在澳大利亚建立地区总部( Regional Headquarter)和运营中心(Operating Center)的跨国公司,澳联邦政府提供移民和税收优惠政策。在移民政策方面,外国公司可与澳工业、旅游和资源部签署“移民协议”。澳移民部将根据协议向公司的主要派驻人员颁发长期居留商务签证。有关人员将被免除许多移民审批要求。投资局将向外国公司免费提供协助。在税收政策方面,外围公司拥有或租赁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可以免除销售税,期为2年。外国公司建立地区总部的费用可从税收中抵扣,抵扣期为获得第一笔收入的前后各12命月。是否给予外国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由澳国库部决定。
 
(三)技术人才支持计划:
 
通过这一计划,为澳带来重大投资项日的公司可以为公司内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家办理永久居留签证和长期居留商务签证,签证手续也大大简化。对于在澳建立地区总部和运营中心的跨国公司,澳政府也将提供移民和税收方面的优惠。
 
(四)税收优惠政策:
 
1.研发支出:公司用于符合规定的研发支出,在计算纳税所得税基时可以按150%的比率扣除。
 
2.地区鼓励政策:考虑到与大城市隔离而导致商业和生活成本增加等因素,澳大利亚税收制度允许对边远地区的居民和雇主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让。这些税收减让措施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国和当地居民。根据澳大利亚税法规定,边远地区系指距离具有1.4万居民的人口中心至少40公里远,或离具有13万居民的人口中心至少100公里远的地区。
 
3.附加利益税( Fringe benefits tax)方面的减让措施: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由澳雇主按其支付给雇员及其亲属的非现金利益总值的48.5%向政府缴纳附加利益税。对于边远地区的雇主,政府可以考虑参照其提供给雇员的房屋附加利益(包括与房屋有关的利益,如电、煤气和其他居民燃料等)以及假日旅游利益,对雇主进行税收减让,免征房屋附加利益税。
 
4.所得税方面的减让措施: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对边远地区居民给予一定程度的边远地区所得税减让,以对其面临的恶劣气候条件、与大城市的隔离,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生活成本增加等方面给予补偿。根据距人口中心的隔离程度,对个人所得税减让的最大幅度可达每月1173澳元,同时还可考虑其受赡养者人数给予额外的所得税减让。
 
最后更新时间:2016-01-08 阅读:2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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