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出去”:了解税收饶让,享受合法税收优惠

  北京一家大型基础设施投资企业按照投资国税法规定享受了减待遇,但其境外利润汇回国内后,企业面临着按照25%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尴尬处境。这样一来,该企业就没有从投资国的税收优惠待遇中真正获益。获悉此情况后,北京市国税局审核、确认了其在Y国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和经营事项,结合中国政府与Y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内容,饶让该企业所得税1.22亿元。在这项跨境投资所得确认的过程中,税收协定中的税收饶让条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许多“走出去”企业对此一无所知。

  那么,什么是税收饶让呢?它是指居民国对其居民在来源国因税收优惠而减免的所得税,视同已纳税并给予抵免,不再按照本国税法规定补征。税收饶让是配合税收抵免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税收抵免内容的附加。它是在抵免方法的基础上,为贯彻某种经济政策而采取的优惠措施。税收饶让这种优惠措施的实行,通常需要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予以确定。

  目前,发展中国家为了鼓励外国资本来投资,对外国投资者征收的所得税,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减税或的优惠。作为发达国家,如果对发展中国家减免的税款加以补征,其结果就会使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资给予的税收优惠落空。中国虽然目前还属于发展中国家,但“走出去”企业的数量已经不少。对于中国“走出去”企业而言,如果没有税收饶让,就相当于没有最终得到投资国的税收优惠,只不过是将投资国减免的税款,转到中国缴纳了而已。因此,只有“走出去”企业在享受了投资国税收优惠的前提下,回国后及时申请税收饶让,才意味着投资国的税收优惠真正地享受到了。

  “如果不能用好税收饶让条款,企业对投资国税收政策的掌握和整体的税收筹划将事倍功半。”北京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在辅导“走出去”企业的过程中,特别重视税收协定税收饶让条款的讲解。据了解,北京市国税局为了帮助中国“走出去”企业更好地运用税收协定维护自身合法税收权益,专门编制了《税收协定服务手册》,特别是对税收饶让条款的宣传讲解,使“走出去”企业认识到了申请税收饶让的重要性,并纷纷从中获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税收协定条款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因此税收饶让抵免的范围也不尽相同。因此,“走出去”企业不仅要知晓投资国的税收政策,根据经营投资实际享受合法税收优惠,更要关注该国与中国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中关于税收饶让的约定,同时加强与国内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按规定申请税收饶让,以减轻境外投资的税收负担。
最后更新时间:2016-02-29 阅读:2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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