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起,马来西亚回归销售与服务税(SST)制度!

2018年7月31日,在废除商品与服务税(GST)制度和回归到销售与服务税(SST)制度的最新进程中,马来西亚财政部向下议院提出了以下的议案进行初读:
·2018年商品和服务税(废除)议案
·2018年销售税议案
·2018年服务税议案
·2018年关税(修正)议案
·2018年自由贸易区(修正)议案

注:向议会提交的其他议案包括2018年商品与服务税(废除)议案,和其他两个关于修改1990年自由贸易区法案和1967年关税法案的议案。

如预期一样,这次SST的议案总体上和引入GST之前适用的法规相似。从理论上来说,这对于那些一直熟悉税收体制的企业会比较轻松,因为他们可能比较容易应对这次新制度短暂的过渡期,尤其是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和缴纳税的企业。

相比以前的SST框架,新议案有以下的明显变化:

·登记起点为500,000马来西亚林吉特
·销售税:对“生产”一词有了更明确的定义,扩大了商品的清单,新增了特殊项目
·服务税:扩大了应税服务的清单,取消了集团间服务的,新增了特殊项目

和GST制度类似,SST管理会通过MySST系统在线上执行。相比以前需要大量人工管理的SST制度,这个新的做法得到企业的欢迎。

企业需要在短时间内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在过渡过程中取得积极的成果。这其中包括:

·评估新的SST合规要求对人员、流程和系统的影响;
·主动与有潜在商业影响的利益相关方联系及进行积极的沟通;
·确保在SST制度实施后符合可能受影响的其他法规,如2014年价格控制与反牟利法案。

新SST的关键点:
·SST适用于本国生产、进口的应税商品(商品除外)和某些特定服务。
·销售税的税率预计为5%或者10%,而服务税的税率为6%。
·SST计划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MySST系统将会被引进用于线上的SST登记和纳税申报。

注:到目前为止,已提交审议的SST法规包括:
·法案–2018年销售税法案和2018年服务税法案
·法规–2018年销售税法规、2018年服务税法规、关税条例法规和协议罚款法规
·法令–2018年税率法令、豁免法令和委任生效令
最后更新时间:2018-09-05 阅读:1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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